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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信息

日本探亲签证-广州领区

  • 有效期限: 90天
  • 最长停留: 使馆批
  • 办理时长: 10-15个工作天
  • 入境次数: 单次
  • 费用包含: 签证费+服务费
立即预定

签证资料

所列材料仅适合在职人员参考,其他具体可咨询客服人员
  • 在职人员
  • 无业人员
  • 退休人员
  • 在读学生
    原件
  • 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1、加盖公章; 
    2、证件在有效期内。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纳税证明

    1.提供日方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如该学生已满18岁且使用父母的资产,则需要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亲属名单表

    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按模版)

  • 身元保证书原件

    1.(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归国费用,遵守法令三项内容)(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保证人必须是部长以上级别。

  •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3.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 邀请人身份证明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预计出发时间最好控制在2个星期之后,因为一般获得签证都是3个月有效的。预计出发时间不宜太靠后,可以提高日本方地接发邀请函的速度。);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以下的格式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 滞在予定表

    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复印件
  •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住民票

    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1.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

    原件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如该学生已满18岁且使用父母的资产,则需要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亲属名单表

    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按模版)

  • 无业人群居委证明

    1.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待业证明或者家庭主妇证明。

  •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3.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 邀请人身份证明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 滞在予定表

    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复印件
  •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住民票

    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1.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纳税证明

    1.提供日方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如该学生已满18岁且使用父母的资产,则需要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亲属名单表

    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按模版)

  • 身元保证书原件

    1.(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归国费用,遵守法令三项内容)(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保证人必须是部长以上级别。

  •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3.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 邀请人身份证明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 滞在予定表

    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复印件
  •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住民票

    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1.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

    原件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纳税证明

    1.提供日方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如该学生已满18岁且使用父母的资产,则需要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亲属名单表

    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按模版)

  • 申请人名簿

    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可参考模板,由日方填写)

  •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3.5cm×4.5cm)相片。(红底照片不能使用)

  • 邀请人身份证明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必须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 滞在予定表

    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在读证明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参考模板)

    复印件
  •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学生证

    1.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清晰的首页和内容页) 
    2.外国留学申请人:外国留学生,因为假期或者其他个人原因回到国内需要申请日本旅游的申请人需提供国际学生证+学校地址,电话,如提供不了在读证明,需提供国内居委证明原件。(户口必须在广州领馆范围内才能受理)

  • 住民票

    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1.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1:适用于长期在广东,广西,海南居住或工作的申请人

2:外国人做担保人时,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在留期间需为「3年」以上)。

a.「外交」、「公用」、「永住者」、「特别永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b.「教授」、「艺术」、「宗教」、「报道」、「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特定活动(特定研究活动・特定情报处理活动)」、「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 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

3: 持「留学」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担保人通常是所在学校的教授、工作签持有者担保人通常为日本人上司。


【声明:本公司是一所专业的旅游代办机构,不隶属于领事馆政府,中青旅网站致力于协助个人或者企业获得他们的旅行许可或短时间的入境停留。服务费均为领事馆所收,该费用包含各方面的帮助以及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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