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资料
所列材料仅适合在职人员参考,其他具体可咨询客服人员- 在职人员
-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现护照出国记录
如有出境记录,请拍照3-5个国家的签证页和出入境页,优先发达国家。
如无出境记录,则不用提供。
彩色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
1、5月6日起,深圳签证中心资料递交后必须由本人/亲属(须出具证明)自取或选择快递(快递费申请人自理),旅行社不能代取,请知悉。
2、在过去5年内曾录取过指纹并获得申根签证的申请人或12岁以下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申请材料,否则都需必须本人递交材料。
3、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4、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一般会进行电话调查,并且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如需面试/补资料,将由领馆/签证中心直接通知申请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
5、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6、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请附上邀请方发送邀请函的邮件证明。
7、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